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身为钦北区长滩镇某村同村邻居的陆某某、林某与陆某、李某却因相邻通行问题闹得不可开交,反目成仇,对薄公堂。因输了官司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判决义务,12月14日,钦北区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强制执行,恢复了道路通行的便利,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
设障碍阻通行惹纠纷 相邻兄弟打官司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陆某某、林某与被执行人陆某、李某系同一村的村民,双方争议的涉案道路是客观存在且已形成多年,虽然山岭脚下有一条通向原告陆某某、林某家里的机耕道路,但路面较狭窄,路况较差,不能满足农村必要的通行需要,不便于生活、生产通行。孰料,被告以该诉争道路占用的土地为其使用为由,将荔枝木、水泥砖等杂物堆放于道路中间堵截,导致原告无法通行,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后诉至钦北区人民法院。
经钦北区法院审理,认定涉案通道是历史形成通道,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正常通行等合法权利,判决责令被告在本判决期限内自行清除其涉案道路所堆放的荔枝木、水泥砖等杂物,保持道路顺畅通行。一审法院宣判后,被告陆某、李某不服,提起上诉,后被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陆某、李某仍拒不履行义务,还在涉案道路上种植了荔枝树、建设了房屋地基,进一步防碍了通行,原告林某、陆某某遂向钦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除妨碍复通行护权益 联动执行促公正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两被执行人仍然拒不履行义务,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钦北区法院决定对本案强制执行。考虑到本案双方当事人对抗情绪较为激烈,可能会出现紧急突发情况,执行法官对此高度重视,深入现场进行勘验、开展执行风险评估等前期工作,并加强与当地政府、村委会等部门的协调联系,制定可行的专项执行方案,对人员分工、车辆配置、后勤保障等工作进行科学分工。
为确保案件的执行工作得以顺利进行,12月14日上午8:20,钦北区法院30名执行干警整装待发,分为7个执行小组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当天,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星彬对执行行动作出具体部署,并特别强调了执行纪律和注意事项。随后在执行局局长陈国庆带领下,出动4辆警车前往长滩镇某村开展强制执行行动。
上午9:20,钦北区法院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在表明身份和来意后,执行干警按照事先分工迅速在现场拉起警戒线,设置执行区域,并把无关人员请离执行现场。在执行现场,执行法官指挥施工人员利用挖掘机回填案涉道路上的蓄水池,清除种植在案涉道路上的荔枝树和建在案涉道路路口的部分建筑地基,恢复道路顺畅通行。执行期间,被执行人和家属情绪激动,多次越过警戒线吵闹,阻挠执行工作,法警及时采取了控制措施并带离执行现场。在场干警也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缓和当事人的情绪。最终,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涉案道路障碍物被成功清除,恢复正常的通行,执行过程井然有序,案件顺利执行完毕,并得到申请人当场签字确认,维护了法律的权威。
期间,整个执行过程还邀请了区人大代表对执行工作进行监督,邀请了长滩镇政府、派出所、村委等部门人员现场见证,确保执行过程公开、阳光、透明。
法官寄语:
“以和为贵”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邻里之间要相互珍惜,依法正确处理矛盾纠纷,相互团结帮助、理解支持、友好相处,避免“一代官司三代仇”。另外,强制执行是法院生效裁判的强有力保障,若没有强制执行做后盾,法院裁判将成为空调白判。因此,如果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有异议,可以选择在上诉期限内上诉,判决生效后必须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若没有主动履行义务,案件一旦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躲避或者阻扰执行,否则将面临法律更严厉的惩罚!
和谐的邻里关系是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容人有量,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不仅有利于为自己和他人营造一个团结宽松的生活环境,更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