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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红耳赤诉请离婚,冰释前嫌携手回家
  发布时间:2023-05-11 09:14:34 打印 字号: | |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黄澄文) 

    4月25日,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小董人民法庭成功调解和好一起离婚案件,成功挽回一桩濒临破碎的婚姻。双方在法庭的调解下摒弃前嫌,和好如初,携手把家还

案件回顾:

原告李某与被告周某结婚已有10余年,婚后生育3个子女。共同生活期间,因生活琐事和缺乏沟通,周某时常对李某实施辱骂和冷暴力2021年11月,李某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时隔一年多,李某再次向法院递交离婚诉状,与周某对薄公堂,决意离婚。

调解过程:

庭审伊始,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抚养费及共同债务问题等展开了激烈的争吵,情绪较为激烈,原告李某在庭前声泪俱下被告周某对子女、家庭、夫妻感情的漠视,使得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通过认真了解案情和耐心听取了双方的诉求后,发现双方矛盾主要因家庭琐事和缺乏有效沟通引起,都是婚姻生活中难以避免的小摩擦,并无其他原则性过错。经过对案情的全面梳理,结合双方实际情况,法官以双方均重视3个子女身心健康发展作为调处突破口,与双方当事人推心置腹、开诚布公,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将生活矛盾化解在源头。庭审中,法官耐心说服劝导,并对双方进行婚姻家庭经营指导,双方都有所触动。庭审后,法官决定采取“冷静式降温”法,巧用离婚冷静期,给双方一个足够思考的空间,让双方回家相互检讨、和谐沟通、慎思瞻远,避免情绪化而离婚。

在冷静期第三天,李某和周某双方便携手到法庭要求签署“复婚”调解和好协议,双方均表示识到了自身的问题与责任,周某承诺凡事多与李某沟通交流,征求和尊重李某的意见,不再辱骂李某李某亦表示理解和包容。双方均希望能够调解和好共同经营婚姻家庭,共同教养小孩,让小孩健康快乐成长。最后,双方在法官主持下,签订了调解和好的笔录。

法官寄语: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美好的爱情可能会在柴米油盐酱醋茶中被逐渐消磨,但有了婚姻、孩子的牵引,爱情就会融入亲情,并在亲情中升华发光。夫妻理应相互理解和包容,为了家庭和儿女努力奋斗,当婚姻出现危机时,双方均应当竭力挽回而不是轻言放弃,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责任编辑:钦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