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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中院到钦北区法院开展刑事涉财产性判项执行工作调研
作者: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郭珑缘  发布时间:2023-07-10 17:00:48 打印 字号: | |

2023年7月5日下午,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杰一行5人组成调研组到钦北区法院调研刑事涉财产性判项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并组织开展座谈。钦北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世透、刘星彬陪同调研,刑事审判庭、执行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在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钦北区法院近三年以来的刑事涉财产性判项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主要做法及意见建议的情况汇报。接着,与会同志紧扣调研主题,结合实务案例,就目前刑事涉财产性判项案件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办案机关联动协作机制不完善、刑民交叉涉财案件执行推进受阻等困点、难点进行深度剖析探讨,分析研究经验做法,为今后持续优化刑事涉财产性判项审判、执行工作提出有益建议,拓展新思路,提供有力指引。

林杰对钦北区法院在今年上半年的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尚存的不足和努力方向。她强调:一是要大力提升刑事审判案件的办理质量;二是要继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树立“审判为中心,庭审是关键,重心在一审”的理念;三是要加强提升执行指标,加快推进执行信息化、执行事务集约化改革;四是要增强对新闻宣传舆情的重要性、紧迫性的意识,杜绝形式主义,杜绝“政绩冲动”。

下一步,钦北区法院将根据本次调研精神和指导意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钦州中院进行执行信息化、执行事务集约化改革。在办理刑事涉财产性判项案件中,对外加强探索建立与公安机关、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的长期及时有效的信息沟通平台,从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开始便为执行工作打好基础;对内加强与刑事审判庭、立案庭研讨,对刑事涉财产性判项案件进行科学立案,同时对于因刑事犯罪遭受经济损失的被害人申请执行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切实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责任编辑:钦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