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好!我是来申请撤诉的。”面对询问,原告罗某如是说道。
2023年8月24日上午,钦州市钦北区人民大寺人民法庭干警对前一日已在庭审过程中自愿达成协议调解离婚的夫妻俩,隔日双双又出现在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既惊又喜。
原告罗某和被告黄某早年相识同居并登记结婚,先后生育两个孩子,分别5岁和3岁。后双方常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致使夫妻感情日渐疏远,罗某于2023年7月中旬以感情不和为由提起离婚诉讼。
2023年8月23日,该案开庭审理,双方均到庭参加诉讼。主办法官在初步阅卷及庭审过程中,留意到双方并没有产生根本矛盾,只是因婚姻生活中的枝节问题有所分歧,夫妻感情仍有挽回的余地。为挽救这段夫妻感情,为这个家庭着想,法官朝着调解和好的方向努力,对双方进行耐心开导。但在庭审及法官背对背调解过程中,罗某坚持要求离婚,黄某虽然表示出希望挽留罗某及维系家庭的意愿,但亦表示如罗某坚持要求离婚,愿意尊重其意愿。之后,双方很快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及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经主办法官再三向原告罗某确认,并建议是否需要一段时间冷静之后,罗某表示无需考虑,双方当庭在调解离婚协议上签字。至此,此案只待出具民事调解书,即可了结。
庭审结束之后,主办法官对此案的感觉是仍有促和的空间。虽然原、被告自愿离婚,法院尊重其选择,但是在庭审及调解过程中,从双方的相处细节、语言表达中看出,双方仍有感情基础,对家庭仍有眷恋,且双方生育的两个子女均还年幼,一个完整的家庭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于是,主办法官在当天中午拨通了有表示过挽留婚姻意愿的被告黄某的电话,打算作进一步的婚姻家庭指导,让其再与罗某沟通,争取化解双方矛盾,挽救马上就要解体的家庭。电话接通后,主办法官惊喜地发现,被告旁边还传来原告的声音,原来,原、被告双方在外地同一个工厂工作,两个孩子是交由孩子爷爷奶奶在本地照顾的,这次起诉离婚,双方一起从外地回来探视孩子。趁此机会,主办法官在电话里再次对双方继续进行了耐心劝导,最终,原、被告双方表示,再考虑一个晚上,如果双方和好,就来法院撤销离婚协议。
次日上午上班时间刚到,在大寺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就发生了本文开头那一幕。黄某与罗某带着5岁的大女儿来到法庭,罗某以双方已经和好为由,当场写下撤诉申请书,黄某也写下同意撤销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的说明。看着原、被告的女儿在镜头前比出的“V”字手势,主办法官欣慰的笑了。
法官寄语:婚姻不是儿戏,家庭是每个家人的港湾。婚姻需要经营,夫妻间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在所难免,双方应珍惜多年的感情,相互关心、包容,遇事多沟通,多从家庭稳定及子女成长角度考虑,构建和谐的家庭,为孩子、为彼此提供一个坚强的后盾,以至“执子之手,与子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