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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慢慢变圆,他们慢慢团圆
作者: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班正泽  发布时间:2023-10-10 10:28:00 打印 字号: | |

“天上月圆,地上人圆,花好月圆人团圆。”月亮慢慢变圆,洒下光亮照人间团圆。2023年9月22日,中秋节将至前夕,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小董人民法庭成功调解和好了一起离婚纠纷,用司法温暖唤醒人间真情,促成夫妻破镜重圆。

“韦法官,中秋节就要到了,月亮一天比一天圆亮,月饼也买好了,我们一家人还能不能一起赏月就靠您了,您一定要帮我劝劝我老婆刘某……”被告陈某恳求说道。

“我会尽最大的努力帮助你们团圆,让你们一家人能够继续团团圆圆的过上这个中秋节。”韦法官答应道。

刘某和陈某是夫妻,二人于2003年相识相恋,2010年登记结婚,并共同生育了三个儿女。婚后,刘某发现被告脾气不好、性格急躁,观念与自己差异较大,特别是教养子女方面分歧太大,经常发生矛盾和争吵。刘某认为其与陈某一起生活身心俱疲,婚姻没有幸福感,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案件受理后,韦法官在初步阅卷、梳理案情时发现,双方当事人最大的矛盾是相处问题以及子女的教育问题,并不存在原则性错误,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调解和好的可能性很大。通过采用“背对背”“面对面”的调解方法,详细了解双方的相处模式以及教育子女的习惯、方式、方法,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并结合自身的经验,对刘某和陈某进行了婚姻家庭经营教育指导,针对夫妻感情的培养维系以及子女教养方面给予了中肯建议。经过耐心的劝导,被告陈某意识到自己在这段婚姻中确实对原告疏于关心,对家庭不够负责,养育子女上也存在很多不当之处。被告希望原告能给他一次机会,并要求在法庭的见证下,当场向原告承诺今后多听对方意见和尊重对方的感受,认真维系夫妻感情,齐心协力养育儿女,用心经营好家庭。原告刘某看到被告陈某态度诚恳,便同意调解和好。最终,在韦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夫妻双方在中秋节前和好如初,得以团圆。

月到中秋分外明,家逢圆月求团圆。月有阴晴圆缺,家庭因矛盾出现裂痕在所难免,但只要夫妻加强沟通交流,用心经营,家也会慢慢团圆起来。小董法庭将继续在婚姻案件中践行家庭教育指导,为更多家庭传授婚姻家庭经营之道,为化解婚姻家庭矛盾、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贡献司法力量,守护万家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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