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北区法院执行局吗?我到法院了,联系不上张法官,你们帮我找找他,我想送一面锦旗给他。”2023年9月27日,中秋节放假前夕,申请执行人黄某将一面印着“无私公正 高效清廉 依法办案 息讼解纷”锦旗送到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以表达对执行法官尽职尽责为民办事的工作态度由衷谢意。因当天下午张凤法官忙于办理其他案件无法抽身,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星彬代为接过这面承载认可与赞赏的锦旗。
【基本案情】
据悉,申请执行人黄某与被执行人包某在购房时相识,在购房过程中黄某常与包某聊天而逐渐熟悉成为朋友。黄某在得知包某因欠债总是被追债电话骚扰,表示愿意向包某伸出援手助其渡过难关对今后人生重新起航,遂给包某提供了一笔资金,但并未明确是借款还是赠与。后来黄某与包某产生矛盾,互不来往,黄某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包某诉至法院,请求其返还该笔资金。经审理判决,法院认为该案系赠与纠纷,因黄某与包某之间的矛盾激化未得到维持,赠与条件未成就,赠与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包某应当向黄某履行返还91600元的义务。判决生效后,包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黄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包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第一时间启动网络查控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询,仅发现被执行人名下账户的少量存款,在执行标的9万余元面前微不足道。张法官了解案情后,鉴于包某的履行能力有限,确实难以一次性将债务履行完毕,便给黄某提供解决思路,建议采取分期履行的方式让包某返还钱款。同时,张法官联系上包某向其释法明理,莫因一朝失信,处处受限误了前途。在张法官的调解下,黄某与包某经过友好协商达成执行和解,约定包某每年定期通过转账方式向黄某还款,直至还清协议总金额为止。不久,张法官收到了双方当事人签名捺印的和解协议书及申请结案材料。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锦旗虽轻,但承载了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与肯定;言语质朴,却体现了当事人对法院司法为民、高效执行的称赞。下一步,钦北区法院执行干警将不忘初心,秉持公正高效的执行工作理念,不断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更实举措更严作风,不断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努力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新期盼、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