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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访帮教 护“未”成长 | 钦北区法院开展未成年人判后回访帮教活动

作者: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黄彦嘉  发布时间:2024-02-28 17:36:16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推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帮教工作,进一步夯实少年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月21日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对两名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罪犯进行帮教回访。

回访帮教过程中案件承办法官与“迷途少年”们进行了面对面的谈心交流,了解他们近期的工作、生活、思想动态未来计划等各方面情况,询问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并向他们详细解释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目的和意义,引导他们放下思想包袱,同时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希望他们深刻吸取教训,认真学习、积极改造,勇于面对生活,踏实走好今后的人生道路。随后,向被回访人赠送了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普法宣传手册。

通过回访帮教被回访人对自己曾经所犯的罪行表示深深自省,并表示一定珍惜缓刑考验机会,认真悔过、改过自新争取早日融入社会,努力做一个对社会对家庭有贡献的人。

法护未来,向阳生长。下一步,钦北区法院将继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采取不定期联合回访与随机走访的方式,积极延申审判职能,把心理辅导、法庭教育、家庭教育指导法治宣传等融入审判工作,努力感化、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和法治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