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为依法惩治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公开庭审的直观警示作用,进一步强化以案为鉴、以案释法的效果,3月4日上午,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开展危险驾驶案件庭审旁听警示教育活动,钦州供电局70余名职工干部旁听了两起因醉酒驾驶犯危险驾驶罪的典型案例。
庭审现场气氛庄严,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旁听人员全程认真观摩,仔细聆听。最后陈述阶段,两名被告人分别进行了深刻忏悔,希望自己的深刻教训能给人以安全警示。两起案件当庭宣判。
钦北法院此次公开庭审警示教育活动,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课堂”,以最直观的形式警示干部以案为鉴,真正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下一步,钦北区法院将积极推进司法公开,持续深入推动庭审旁听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丰富纪法宣传教育形式,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聆听法治声音,感受法治进步,为平安钦州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