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应由其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
(二)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起再审的案件。
(三)依法审理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其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决定权和司法执行权,执行由其作为一审法院的终审裁决或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
(五)负责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六)负责本院的政治思想、内部监督、教育培训、法制宣传、司法行政事务、司法警察等工作。
(七)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院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院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是院机关本级。
院机关本级内设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院、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小董人民法庭、大寺人民法庭11个机构。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4年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79人,实有在职69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40人。具体情况如下:
1.院机关编制数79人,编内实有在职69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40人。
2.其他人员情况:机关后勤服务人员26人,聘用制书记员38人,其他聘用人员62人,遗属2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2383.24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减少10.51%,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收入减少。2024年支出总预算2383.24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减少10.51%,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2383.24万元,同比减少280.01万元,下降10.51%。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83.24万元,同比减少280.01万元,下降10.51%。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持平。
2024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项目收入减少,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238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2.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1.04%,同比增加120.14万元,增长7.64%;项目支出690.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8.96%,同比减少400.15万元,下降36.70%。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1971.02元,占支出总预算82.70%,同比减少366.18万元,增长下降15.67%。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220.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5%,同比增加67.61万元,增长44.22%。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82.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5%,同比减少12.18万元,下降12.90%。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109.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9%,同比增加30.73 万元,增长39.0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692.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1.04%,同比增加7.64万元,增长7.64%。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70.0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58%,同比减少33.18万元,下降11.8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46.9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4.58%,同比减少33.18万元,下降11.8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5.9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4.49%,同比增加27.68万元,增长57.3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690.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8.96%,同比减少400.15万元,下降36.70%。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30.9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6.91%,同比增加27.90万元,增长5.5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9.4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3.09%,同比减少151.60万元,下降48.7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同比减少26.45万元,下降100%。
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250万元,下降100 %。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38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692.9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90.3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128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0.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90.3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院机关和所属基层法庭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审判法庭设备费等。
3.行政单位医疗47.9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4.2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行政单位离退休74.63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5.9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金以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5.住房公积金109.4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院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院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院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4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4.8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60.00万元。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4.80万元,比上年预算66.00万元减少1.20万元,同比下降1.82%。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按照相关规定逐年压减 “三公”经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4.80万元,同比减少1.20万元,下降20.0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领导检查指导工作用餐、接待其他法院及部门协查用餐开支等支出,减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逐年压减 “三公”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6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60万元,同比持平。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280.7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177.90万元,同比增加97.90万元,增长122.38%,其中:集中采购177.9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00.35万元,增长129.4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减少2.45万元,下降10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7.9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9.5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68.4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1辆,其中:院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11辆,实有车辆11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公务用车11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3辆,中型客车3辆,轿车5辆);公务用车管理所核定公务车编制11 辆,实有车辆11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3辆,中型客车3辆,轿车5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2024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8个,预算资金690.30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司法辅助人员经费项目310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保障司法辅助人员的各项开支,弥补法院人手不足的现状,确保法院工作正常开展。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