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7日上午,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在庭审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让对抗情绪激烈矛盾尖锐的当事人双方从主张赔偿29500元让步至9000元,并当场出具调解书当场履行完毕,高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跑出调解纠纷“加速度”,实现了案结事了。
原告姜某某于2024年1月25日在被告某修理部修车,花费了7300元购买被告推荐的原厂配件油咀总成,并对更换原厂汽车部件达成一致。1月30日,汽车出故障,原告发现被告在安装时将原厂部件换成了翻修的零件,与原来承诺不一致。2024年5月6 日,原告诉至钦北区法院,请求被告退一赔三赔偿29200元以及300元的拆装费用,共计29500元。
案件在法院审理期间,原告多次找被告清偿款项与赔偿,双方对数额一直存在分歧。在2024年6月7日的庭审中,双方当事人仍互不相让,原告甚至扬言要去被告处拉横幅,并言语威胁被告生命安全的情况。主办法官黄玲根据双方对抗情绪激烈、矛盾尖锐的情况,立即对双方开展庭审调解。黄法官以解决当事人矛盾为着重点,一次性解决纠纷为切入点,聚焦案件争议焦点,反复做双方的调解工作,结合情法理进行面对面调解,最终原告作出让步,双方同意就赔偿总金额9000元达成一致,双方化干戈为玉帛。黄法官同时抓紧时机,及时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并督促被告当庭兑现,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下一步,钦北区法院将牢固树立群众观念,重视一次性解决纠纷,积极采取措施多样化调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为促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