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8日上午,一起涉及百岁卧病在床老人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小董人民法庭干警的努力下,通过诉前调解得到了圆满解决,向社会传递了法庭在柔性化解乡村家事纠纷、推动基层矛盾综合治理的力度与决心。
黄奶奶,是一位年逾百岁的老人,近期因病住院治疗,却因未收回的借款而心生忧虑。这几笔借款是她几年前借给亲戚的,此前因种种原因未能追回,老人便委托其儿子来到小董法庭寻求帮助,但黄奶奶的儿子也是一位年近八旬且听力下降的老人,难以参与复杂的法律程序。
面对百岁老人的困境,法庭干警接待老人的家属后,迅速行动,多方联系了解案件始末。考虑到黄奶奶及其儿子的身体状况和双方当事人之间是亲戚关系的特殊性,法庭干警决定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纠纷,解决老人燃眉之急。
调解过程中,法官助理施成兰了解到当事人此前因其他种种事项发生过矛盾冲突,双方均未能放下心结,调解工作面临重重困难,在调解室内,双方气氛一度紧张。为了更加妥善解决本次纠纷,消除了双方的对立情绪和当事人各自的顾虑,法庭干警充分发挥枫桥经验“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核心精神,邀请黄奶奶所在村委的村干部及其他亲属共同参与调解会议、到场见证,劝导双方换位思考,为达成和解奠定了基础。通过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耐心的沟通、释法明理以及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借款人当场从包里取出准备好的现金交还给老人的家属,老人的家属出具收据并将借条原件交回借款人。至此,老人出借多年的借款终于收回,老年人的合法债权得到有效保障。
诉前调解工作不仅仅是解决法律问题,更是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每一起案件的解决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多年来,小董法庭一直坚持遵循“面向乡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方便人民群众的”基本原则开展审判工作。这起涉百岁老人民间借贷纠纷的成功调解,是该庭践行“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理念的生动实践,也体现了法庭运用诉前调解机制在解决纠纷中的独特优势。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小董法庭通过创新调解机制、强化司法为民理念,让人民群众在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也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和关怀。下一步,小董法庭将以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秉承司法为民的理念,不断创新调解机制和方法,强化责任与担当,成为人民群众信赖的“家门口的法院”,为更多的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服务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法治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