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源于基层,服务人民。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大寺人民法庭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创新工作方法,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不断寻找突破口。2024年10月22日,该庭联合辖区大直镇人民政府,运用“枫桥经验”成功促成12起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经营不善陷困境 胜诉权益难兑现
2019年9月,A公司与12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书》,约定各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向A公司投资,A公司每年支付保底收益给各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B公司作为担保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合同履行前期,A 公司均能按时支付保底收益,但是到了2021年,由于A 公司经营不善出现亏损而停产,既没有按时支付保底收益,也没有偿还本金。2022年7月,12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项目合作协议书》,并要求A公司偿还投资本金、支付尚未兑现的收益和违约金,B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在大寺法庭立案审理后,经过主办法官组织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还款的调解协议,约定双方解除合作协议,A公司、B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前将欠款全部还清。但调解协议约定期限届满, A公司、B公司却仍未还款,无奈之下,权利人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府院联动纾个困 善意执行解民忧
在收到上述执行申请材料后,大寺法庭庭长发现,这批案件在审理阶段都是案情简单、争议不大,且申请人均为辖区内的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由法庭来执行更加方便当事人。为了争取一次性实质化解矛盾纠纷,便启动多部门联调联动的协作机制,主动向当地的镇党委政府汇报,大直镇党委书记陈国璋在了解案情后,当表示全力配合法庭工作,并指派综治中心主任专门对案件处理予以协调帮助。之后,为了尽快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张海量法官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到大直镇开展巡回办案,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
在调解现场,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争执不下,气氛一度紧张。两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称,不是不想履行协议,只是现在做生意失败了,资金实在周转不过来,需要给点时间才能把钱还。而申请执行人则认为,难处大家都有,但这钱是村集体的钱,当天必须给付。
张海量法官在了解到两被执行人生意亏损严重,并非恶意欠债后,积极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他说,被执行人是公司,如果当即强制执行将会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还款能力,只有让它继续生产经营,恢复“造血”能力,才能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得以早日实现。法官的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也得到了在场镇政府工作人员的肯定。之后,大家当即决定采取“背靠背”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倾心调解终有果 放水养鱼促双赢
在大直镇政府的协调下,张海量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大家不厌其烦地向申请执行人阐明,被执行人是愿意还款的,大家合作了这么久,也熟悉老板的为人,不如给他一点时间和信心,只有让他继续生产经营,有了收益才能尽快把钱还给大家,这是他作出的还款计划表,希望大家能够接受。
还款计划在征得全部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后,张海量法官又严肃地向两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李某某强调:“本案已经进入执行程序,这次达成和解后你一定要按期履行,否则我们将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到时候你的公司生产经营都会受到影响!”
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执行和解,各申请执行人都同意两被执行人的分期还款方案,并履行了第一期还款数额。
近年来,大寺法庭主动与辖区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等多部门对接,广泛汇聚矛盾纠纷化解力量,通过信息共享、联调联动,联合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取得较好成效。下一步,将持续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深入贯彻“立审执”一体化司法理念,以多部门联调联动机制为抓手推动多元解纷增强合力,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最大程度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